杨柳青第二中学读书制度
一、读者须知
1.读者凭本人教师证(校园卡)、学生证(校讯通卡)入馆借阅,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
2.读者到馆请自觉遵守各室的有关规定,包、袋、零食、饮料等私人物品不得带入开架室内(自习室、报纸阅读室除外)。
3.馆内严禁将火种带入。
4.读者应保持馆内安静,不喧哗,不吵闹。
5.馆内禁止随地吐痰、吃零食、喝饮料、乱扔垃圾。
6.应自觉爱护馆内一切设施,若有损坏请自觉联系工作人员协商处理。
7.禁止污损、撕剪、盗窃图书文献资料。书籍遗失或损坏主动按有关规定赔偿。
8.读者要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劳动,借阅时请自觉排队,服从管理,自觉维护和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
9.对违反上述条款和本馆各项规章制度者,将给予批评教育或提交学校德育处给予相应处罚。
二、文明读者公约
1.要举止文明,衣着整洁、得体,不穿背心、拖鞋入馆。
2.要保持馆、室安静,严禁喧哗、嬉戏打闹,不使用禁止带入的移动通讯工具和电子存储设备。
3.讲究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禁止带吃食入馆。
4.爱护公物,禁止在书刊上涂画、做记号、撕、剪页,禁止污损馆舍建筑和图书阅览设备,严禁随意拆装电脑设施,禁止带充电设备和移动硬盘入电子阅览室。
5.要自尊自爱,不做有碍人格和观瞻之举。
6.要遵守公德,不抢占座位和任意搬动桌椅,自觉维护馆内公共秩序。
7.要遵守各室规章制度,按期归还图书资料,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
8.要主动关心图书馆建设,积极提合理化建议。
三、借书证管理制度
1.凡本校师生均可凭教师、学生的校园卡到图书馆开通借书证(注:教师、学生的校园卡信息录入读者库后即为借书证)。高一新生在每年9月入学第一周按具体通知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负责收齐校讯通校园卡和押金在指定时间到E111室集中办理,未办理同学的可在其后图书馆开放时间内按规定到图书馆补办。教师请自带校园卡到图书馆办理。
2.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代借、冒借。
3.借书证遗失应及时挂失,并请在补办好新卡后到图书馆办理转卡手续。以免影响借还书。
4、学生调离学校,要还清所借图书资料退出读者库后才能办理调离手续。学生因出国、转学、退学、休学等原因需提前离校,应持借书证到图书馆查清书籍清还情况,在还完所有借书后,由工作人员在申请表上签字,办理离校手续。
四、图书角管理制度
1.图书角的书架、书柜是用来摆放书籍的,不得随意拿走、挪动书籍,要爱护使用,不得涂、刻、割、划。
2.图书角的各种设施,均为学校财产,严禁个人随意外借、挪作他用。不得蓄意破坏图书角设备,若损坏视情况上报学校德育处,并酌情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