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
2019年单位专项清查工作重要事项自查清单 |
自查内容 |
重 要 事 项 |
单位清理资金工作“回头看”情况 |
1.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和结转资金是否全部上缴财政部门 |
2.未经财政审批、备案的银行账户资金是否全部上缴财政部门 |
3.事业单位按规定应上缴财政的滚存事业基金是否全部上缴财政部门 |
4.预算单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被撤销后应上缴财政资金是否全部上缴财政部门 |
5.按规定应上缴的各项资产处置、出租出借收入是否全部上缴财政部门 |
6.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当年执行率不足30%的资金是否全部上缴财政部门 |
7.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转资金的50%是否全部上缴财政部门 |
8.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转超过两年的资金是否全部上缴财政部门 |
9.依规定收取的各项收费未及时办理缴库手续资金是否全部上缴财政部门 |
10.对照银行存款情况,无政策依据可以保留的资金是否全部上缴财政部门 |
单位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
11.是否建立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
12.是否分别设置会计和出纳岗位,各岗位均由专人负责,未由一人兼任 |
13.是否单独设置稽核岗位,由专人负责,与会计、出纳岗位不是同一人兼任 |
14.是否定期开展现金盘点、银行对账,对账单及各类票证是否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
15.大额支付是否履行“三重一大”程序,印鉴和支票是否指定专人分别保管,定期检查 |
16.网银支付手续是否规范、完备;密钥使用和保管是否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
17.是否制定往来款项管理制度,及时清理往来资金 |
18.是否存在违规出借资金或违规担保 |
19.是否违规对外投资或收回的对外投资本金和收益等未纳入单位基本账户 |
20.是否存在应缴未缴的税费 |